《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共从4个方面提出放开放宽人才引进入户措施,附件为调整后的2020年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目录。
(一)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
现行政策规定引进的人才须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拟放宽为:在我市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人员,并在本市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另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驻珠高校教职员工,另有引进入户办理规定和渠道,无须适用本办法。
(二)放宽部分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
1.放宽学历条件。现行政策规定为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拟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2.放宽年龄条件。现行政策规定学历型人才引进的年龄条件为35-50周岁(女性45周岁);职称型人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岁(女性45周岁)。拟放宽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3.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此外,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
(三)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
我市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入户需求旺盛,但目前我市“两个五年”入户基本条件相对人才引进条件门槛较高,将这些一线优秀员工纳入人才引进入户范围,有利于重点企业更好地留住、稳定蓝领工人。拟将:在我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名录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四)放宽“先落户后就业”条件
2018年******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目前横琴新区已率先落实“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区为“三年内”)。现拟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
(五)2020年珠海户口新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目前,“征求意见稿”还在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还要完成法制审查、政府审批等程序。我局将加快统筹协调,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内完成新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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