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应届生签1年合同补1年社保,中小微企业招更有1000元补贴
南都讯 用人单位招应届生,签1年合同可补1年社保!在“最难就业季”背景下,昨天,珠海******“史上最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和拓宽落户渠道等方面力促毕业生就业、创业。
部分企业招应届生可享减税
记者昨日由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一出,用人单位招应届生更有“着数”。
记者看到,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履行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中小微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类型和条件的企业,当年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大学生毕业下基层头三年每月补400元
除了用人单位,《通知》亦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和到基层岗位就业。据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最长3年的岗位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最长一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贫困生可领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通知》还加强就业援助和就业帮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在珠高校毕业生,经高校给予重点就业帮扶后(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截至毕业年度5月1日仍未实现就业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登记失业的本市生源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按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目前为每月1104元)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
最大亮点
大学生创业“补贴”3 .55万元
要是选择创业,可以领取5500元一次性资助,三年可省下2.4万元税费,前两年每年还有3000元场租补贴,各种补贴合共约3.55万……与往年政策相比,《通知》的最大亮点是前所未有地加大了创业政策支持力度,新增补贴项目。同学,与其就业,不如创业吧!
参加创业培训就有钱拿
《通知》首先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本市创业培训,取得相应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400-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除了上课有补贴,《通知》还非常贴心的提高了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不再区分是否在市或区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统一给予55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当年创业3年少交税2 .4万
最实际的,是一系列的减免税费优惠。据规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3年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服务。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创业者招应届生还有升级版的创业社保和岗位补贴标准,比普通企业的补贴略高。
新增三大最高标准补贴
除了上述补贴,还新增了创业场租补贴规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年3000元、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金补贴。
后续服务补贴政策方面,新增了创业孵化补贴与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补贴两项政策。
户口问题
开设人才公共户
供无房无集体户口大学生落户
为解决高校毕业生落户难题,《通知》在高校毕业生落户自有住房户口、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到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开设的人才公共户,实现了高校毕业生落户珠海零障碍。
受惠对象
两类大学生受惠
据了解,珠海的政策适用于两类毕业生,包括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的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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