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
1.《技术工人招调申请表》原件;
2. 拟招调高技能人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属于《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范围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3. 拟招调高技能人才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查核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有效证书);
4. 拟招调高技能人才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 拟招调高技能人才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拟招调高技能人才本市街道(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材料:
1. 申请城镇户籍人员招工的,同时提供拟招高技能人才原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失业证明原件;
2. 申请调工的,同时提供拟招高技能人才原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原件、《工人商调联系表》原件(一式三份,由拟调入工人本人回原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和填写)。
(三)办理机构:
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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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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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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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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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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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劳动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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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康宁路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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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劳动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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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迎宾南路2037号二楼(华侨宾馆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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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劳动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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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坪岚路3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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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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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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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教育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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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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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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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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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区府办公中心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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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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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沿河东路323号担杆大厦劳动就业中心,阳光地带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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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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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中路208号一楼(旧金鼎镇政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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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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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榕树湾口岸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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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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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劳动管理科,横琴桥头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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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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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38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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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办理依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2〕20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