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珠海户口网
QQ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通知公告
国家资助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程序
   补贴申报指南2023
   珠海居民新生儿入户
   父母投奔子女落户
   退伍随军家属落户
   配偶互相投奔落户
   子女投奔父母入户
   收养子女入户
   外籍人士永久居留落户
   珠海买房入户
户口管理条例[精华]
   收养子女入户

公民收养小孩入户

浏览次数: 818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广东省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卫生厅、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民福〔1999〕32号)。《广东省民政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有关手续的通知》(粤民福〔2002〕50号)。

实施机关: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实施程序:1、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从受理申请到批准,在50个工作日内办结。2、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3、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或《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材料要求: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4、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办理时限:1、从受理、审核到审批整个程序需50个工作日。2、签发《户口迁移证》并注销户口,当场办理。3、办理入户手续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4元/证;《户口迁移证》4元/证;家庭户口簿10元/本。

珠海户口网 创建和谐珠海

友情链接: 珠海积分入户   珠海城市移民服务中心   珠海户口论坛   学信网(学历查询)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申请互换友情链接   珠海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  

珠海户口网:珠海品牌咨询服务机构 积分入户 高层次人才入户 珠海积分入学 珠海积分入户 我们只做成人之美的事!
  客户服务:0756-6958921        移动办公: 0756-6958921    QQ群:260992998 珠海城市移民服务中心
 服务Q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粤ICP备14055483号

 
代理服务
0756-6958921
代理入户业务:
珠海户口代理客服
珠海户口客服
职业技能培训
珠海户口客服
微信公众平台
珠海户口网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