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在珠各高校、各创业孵化基地(器):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工作的意见》(珠府〔2015〕71号)关于“每年举办1-2期创业领导能力培训班和创业企业骨干人才培训班,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业务骨干”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9年12月-2020年3月举办2019年珠海市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雏鹰计划”),资助40名有发展潜力和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创始人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现就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登记注册3年内(截至2019年11月30日,即2016年11月30日后注册登记)的珠海市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企业)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股东),并在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CEO)或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创始人)职务。每个初创企业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1名。三个行业特训班合计拟招聘40名学员。
重点选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且创业历程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获得过省、市创业大赛奖项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或受过有关部门表彰的,可优先录取。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机构:经公开竞标,确定横琴三江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本次培训的承办机构。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坚持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采用面授课程、参观考察等方式开展培训。本次培训技术类课程将分别针对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三个行业进行课程设计,届时可根据实际报名企业行业进行调整。
同时,围绕提高初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要求,并结合初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业发展前沿,设置理想信念类、政策类、战略类、产品类、资本类、管理类、营销类、技术类等课程内容,具体见招生简章(附件1)。
(三)培训时间:2020年1月-2020年3月,其中面授课程80学时,素质拓展1次、参观考察3次。
(四)培训费用:面授课程、素质拓展、参观考察的费用(含统一组织集体活动期间的市内交通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学员免费入学,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由学员自理。
三、学员报名和名单确定
(一)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22:00。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创始人点击:https://pan.baidu.com/s/1iTVvw2L0wmRNxjWJ_9AqPQ下载并填写《2019年珠海市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连同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承办机构邮箱fengqun@huafagroup.com。
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高校、各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器)积极宣传发动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三)名单确定:报名结束后,由承办机构对照报名条件对学员申请资料和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综合初创企业发展潜力、创办人素质能力等因素按不低于1:1.5的比例推荐拟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连同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0年1月13日前择优确定最终学员名单。
四、培训组织和管理
(一)学员入学:承办机构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公布的学员名单,做好入学通知书发放、组织学员报到、举办开班仪式等工作。学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或放弃培训的,可从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递补。
承办机构在开班后5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参训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培训管理:
1.承办机构要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培训,认真做好培训教学、考勤管理、教学效果控制与反馈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2.承办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培训日常管理台账;对培训关键节点通过拍照或录制影像资料存档;设计教学评价表,由学员对每位授课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分;培训结束时,指导学员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报告(包括学习收获、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存档;培训结束后承办机构撰写培训工作总结。
3.学员要严格学习纪律,服务学习安排。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颁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的《2019年珠海市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结业证书》;对表现优秀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三)绩效评价: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问卷调查、电话随访等形式,从培训质量、组织工作、学员满意度等方面,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五、其它
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珠海市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招生简章
2.2019年珠海市初创企业创始人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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