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温馨提醒:申请人如需修改《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内相关信息,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到打印指标卡的经办机构修改,逾期不再受理,如此造成无法正常落户的,后果自负。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派出所积分入户办理指引
一、重要提示
由于积分入户申请周期较长,如在申请期间小孩已出生,请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小孩出生登记后再办理本人户口迁出手续,以免影响新生婴儿的正常出生登记(父母亲户口迁入前出生的婴儿,不符合条件在我市办理出生登记)。
由于近期办理积分入户人员较多,等候时间过长给大家工作带来不便,建议入户人员可分期分批错峰办理,可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逢周三中午上班时间为8:30——18:00。法定假期除外。
预约电话:详见附件
办公地点:详见附件
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二、提供资料(以下资料由派出所审核证件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一)只有申请人本人入户的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本人《户口簿》(本人及地址页)、《居民身份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珠海市入户指标卡》。
(二)申请人本人及随迁亲属入户的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户口簿》(本人及地址页)、《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
(三)申请人可落户本市自有住房户口、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集体户口和亲友户口,根据落户地提供不同的材料:
1、落户本人房产:
提供本人《房地产权证》。如与配偶、父母、子女合资购买的房产,请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购买的成套商品住房属二手商品住宅的,必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合资购买同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其中的一个家庭入户。
2、落户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
提供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不能借用《集体户口簿》原件的,可向单位或居委会复印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并盖章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属单位集体户的户口簿复印件由单位盖章,属居委会集体户口簿的由居委会盖章)。
3、落户本市亲友
(1)亲属关系
配偶关系的凭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属新立户的要提供配偶《房地产权证》。
父母、子女关系的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已明确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在父母、子女的房产上新立户的,提供所有人的《房地产权证》。
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凭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及亲属《户口簿》。拟落户在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户口内的,被投靠人户口必须在该住址内,不允许在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关系的房产上新立户。
(2)朋友关系
朋友关系的凭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朋友户口与朋友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关系同一户内的,朋友不是户主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同意其落户的个人说明书。
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房产,拟新立户的。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一个家庭户迁入。多业主(两个以上业主)合资购买同一套商品住宅,业主之间的关系除父母、夫妻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外的,需全部业主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到入户地派出所现场签署同意其中一业主入户的协议书。属购买二手房的,须在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
落户亲友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仍需提供本人的无私房证明(已婚并生育小小的需提供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无私房证明,未生育的除外),单位无法开立集体户的证明、社区居委会不接收的证明并经派出所核实后才予以落户亲友户口。
三、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后持上述资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填写《入户审批表》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请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的申请人在40天内持入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办理并签发《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项目要填写完整,不能涂改、印章清晰。
(二)申请人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户口簿原件、亲友户口簿原件、《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原件(属个人房产的提供本人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属与配偶共有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房地产权证》、《结婚证》、《身份证》。属与其他人合资购买的商品住宅的,需提供相关业主的《房产地权证》、《身份证》及共有人同意入户的协议书)、《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由珠海市内的照相馆提供此回执)、相片、身高及血型化检单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注:已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
全市派出所办公地址及预约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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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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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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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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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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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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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拱北夏湾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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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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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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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吉大吉大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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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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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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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吉大情侣南路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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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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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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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南屏镇泰南街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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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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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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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南屏镇南琴路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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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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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仔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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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湾仔镇桂园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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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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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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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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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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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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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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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横琴镇宝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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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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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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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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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鸿新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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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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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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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唐湾路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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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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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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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村淇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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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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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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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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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胡湾路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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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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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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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富柠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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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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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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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海虹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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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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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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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南溪村旁南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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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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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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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前山凤山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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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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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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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香华路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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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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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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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金鸡路5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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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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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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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万山镇万山村港湾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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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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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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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桂山镇桂海一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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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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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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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担杆镇外伶仃伶宾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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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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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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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灶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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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北河一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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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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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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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虹阳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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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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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滩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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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金海中路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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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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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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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城区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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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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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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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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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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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平沙镇新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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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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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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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平沙镇大虎居委会院内温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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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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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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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南水镇南港中路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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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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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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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区榕树湾5栋1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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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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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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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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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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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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坭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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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井岸镇毛山里一巷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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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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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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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白蕉镇同心中路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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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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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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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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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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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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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虎山村口五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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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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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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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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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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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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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镇白蕉镇六乡大道1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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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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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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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莲洲镇河南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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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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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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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莲洲镇泰来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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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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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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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井岸镇白藤一路新城三区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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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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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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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井岸镇光明路一巷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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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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