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及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申请研发费用补贴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一)《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珠字〔2013〕8号)
(二)《关于印发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4〕126号)
二、申请对象和有关要求
申请对象为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取得《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的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所创办的,且在2018年度对地方财政作出一定贡献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三、补贴标准
所创办企业2018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不超过10万元的给予全额补贴;所创办企业2018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超过10万元的,在补贴10万元的基础上,超出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填报要求
(一)申请所需材料:
1.《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或《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
2.2018年度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凭证(地税、国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二)填报要求
1.统一采用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供的申请表,请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hrsj.gov.cn/)首页—政务服务—人才发展—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及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申请研发费用补贴申请工作的通告—附件: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及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申请研发费用补贴办事指南。
2. 各申请者应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好。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
3. 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装入立式牛皮资料袋中,并在资料袋上贴封面,封面填写申请人申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申请流程
采取企业申请、集中受理、核准发放的方式进行。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核和研发经费补贴的拨付。具体程序:
(一)申请。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拨付条件。
(三)拨付。按规定程序拨付。
六、受理机构及受理时间
(一)受理机构: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二)受理时间:即日起至3月1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七、业务咨询
(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大楼三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二)电话:(0756)2123927、2222285
(三)传真:(0756)2125273
附件:1.珠海市高层次创业人才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
2.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创业类)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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